客服热线:0579-82077898

浙头牛消息:澳大利亚要求出口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按照新的产品监控计划开展自检自控工作

   2023-04-14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施施 5105 0
核心提示:2023年4月5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2023-01号肉类通告,要求所有由官方全职人员驻厂监管的出口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照官方MHA(Meat Hygiene Assessment) 3-产品监控计划要求,完成标准操作程序等企业体系文件修订更新、申请及实施工作。

      2023年4月5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2023-01号肉类通告,要求所有由官方全职人员驻厂监管的出口肉类屠宰加工企业,最晚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照官方MHA(Meat Hygiene Assessment) 3-产品监控计划要求,完成标准操作程序等企业体系文件修订更新、申请及实施工作。


      实施MHA 3-产品监控计划的企业为官方全职人员驻厂监管的所有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包括屠宰企业(含屠宰、去骨、冷藏、冷冻和储存一体企业)、单独的去骨车间、野味加工企业、兔肉和平胸鸟肉加工企业。


肉类屠宰加工


      MHA 3-产品监控计划是由澳大利亚肉类加工者团体资助、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推动实施的改进后的肉类产品监控准则,相比MHA 2,MHA 3主要聚焦与产品安全有关的缺陷,主要改进包括:删除降低或增加抽样频率规定、删除非食品安全缺陷规定、修订产品可接受度、修订缺陷分级分类计算方法等。


      通告自发布之日即刻生效。


本文转载自: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原文链接

(责任编辑:施施)
下一篇:

双节牛肉市场消费旺季来临 区分假牛肉选优质冻牛肉,来浙头牛

上一篇:

【浙头牛科普学院】 中美畜产品贸易形势分析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免责声明
• 
凡浙头牛注明“本文来源:XXX(非浙头牛)”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浙头牛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ztn1688@163.com 电话:0579-8207 7898
0相关评论